津巴布韦汇率政策回顾
日期:2006-3-4 22:46:13 来源: 编辑:
津巴布韦建国以来外汇政策经历了以下主要变化:
1、1980-1994年:大体实行的是外汇管制和固定汇率政策。
2、1994年:浮动汇率制。
3、1999年:将津元对美元汇率固定为1美元:38津元。
4、2000年10月:将津元对美元汇率固定为1美元:55津元,此后外汇黑市交易出现。
5、2002年2月:出口行业汇率改为1美元:800津元,官方汇率仍维持1美元:55津元。
6、2002年11月:政府宣布打击外汇黑市交易,关闭外汇兑换所,外汇黑市转入地下交易。
7、2004年1月开始实行外汇拍卖制,拍卖市场上津元对外币币值比原固定官方汇率有了大幅贬值,但与黑市币值仍有较大差距。官方汇率为1美元:824美元。
8、2004年5月:拍卖汇率由1美元:5200津元调整为
1美元:5600津元。
9、2005年5月:侨汇由1美元:6200津元调整为1美元:9000津元,随即拍卖汇率向侨汇汇率靠近。
10、2005年7月:拍卖市场汇率由1美元:10500津元调整为1美元:17500津元,当时黑市汇率为1美元:35000津元。
11、2005年10月:取消“外汇拍卖制”实行“紧盯市场的浮动汇率制”;出口型企业可保留出口创汇收入的70%,剩下的30%按银行间外汇市场汇率清算;如果资金在FCA中停留时间超过30天,必须按银行间外汇市场汇率清算;持有外汇的个人、非政府组织、使馆、国际组织与移居海外的津公民可按照津银行间汇率出售外汇,Homelink也以市场汇率收购外汇;除重要的政府支出与其他战略和社会支出外,所有进口商可按市场汇率从银行购买外汇。现银行间汇率为1美元:60000津元,黑市为1美元:90000津元,黑市在相当长的日子里仍将存在。